一‧工作日
※大陸公安部宣布※
自2015年7月6日起,福建、港、澳開始試點簽發2015年版電子台胞證,同時停止受理現行紙本式台胞證申請,但可繼續使用至效期止。
※卡式台胞證(電子式台胞證)新辦※
正常件:7個工作日(不含列假日)
急 件:4個工作日(不含例假日)
特急件:目前無法申請特急件
註:申請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規定或通知補件,補齊所需資料後必須重新計算工作天。
※卡式台胞證遺失/損毀※
正常件:20-22個工作日
急 件:目前無法申請急件
PS:另須前往警察局報案,附上遺失證明單正本方可辦理新證
二‧代辦金額
1.卡式台胞證新辦一般件:NT$1,800
2.卡式台胞證新辦四天急件:NT$2,600
註:新的辦件費(2016/09/01起實施)已公布,請注意新的費用。
四‧需備資料
新辦者(2017/07/31起實施):
1. 兩吋彩色白底大頭近照一張
註1:需露耳、漏眉、不能穿著白上衣,照片圖像清晰,顏色反差較大,背景白底無景物,且光面像紙為宜。
註2: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少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註3:為防止貼錯照片,請您在照片背面簽名,但不要簽太用力會刺破臉。
註4:照片不得與護照及身份證照片相同(2個月內新辦或更換之護照、身份證除外)。
2. 舊台胞證影本,如確認過期可不用附。
※ 若台胞證仍有效期自己未發現或未繳回正本卻重新辦證,將被退件且收手續費200元
3. 護照正本,護照需要六個月以上效期。
4. 本人聯絡電話、公司名稱及職務。
5. 清楚1: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勿書寫任何文字)
※ 身份證請勿書寫文字。
※ 身份證影本一定要原件影印清晰的1:1比例,否則不受理。
6. 未滿16足歲申請人請繳納監護人清晰1: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7. 改名或更改基本資料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不得省略)。
8. 記者/公務員及身份特殊者須附上行程表,記者證及公務相關證件。
(2018/09/26起實施):
a. 出生地在國外者,需附上第一次入境臺灣資料(護照影本)或首次來台的居留證影本或說明書跟戶籍謄本正本
b. 身份證上出生地空白者,需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要有顯示出生地)
c. 撤冠夫姓,需附上戶籍謄本正本(護照中英文姓名要跟身份證中文姓名一致)
※ 上述戶籍謄本正本,請提供效期三個月內且內容要詳細記載不可記事省略。
遺失件:
同新辦1-7項(須前往警察局報案,附上遺失證明單正本方可辦理新證)
五‧效期日
台胞證新辦效期五年「一人一號,終身不變」,不管是哪個版本的5年有效台胞證,只要是簽發給同一人,證件號碼前8碼都是一樣的。2015版卡式台胞證會在證件背面為曾經辦理過舊版台胞證的持證人提供曾持證加註。
六‧可停留日數
2015年7月起,只要台胞證在效期內,都可停留至效期結束前出境,如需超出效期才出境,可前往當地公安局辦理延期。
七‧補充說明
※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的臺灣居民可以在43個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臺胞證入境,效期三個月,每次可停留日數為三個月。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
入境香港、澳門可於香港、澳門機場當場排隊申請辦理一次有效臺胞證入境,效期三個月,費用 150港幣,不收台幣,可停留天數為三個月。
※如需超出效期才出境,可前往當地公安局辦理延期。
※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的台灣居民可以在中國43個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入境,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為在大陸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台胞證。(記得帶護照, 身分證, 相片)。
八‧注意事項
1. 請您妥善保存證件,不要折皺,亦不可損毀、涂改、轉讓。
2. 《台胞證》持有人前往大陸後,應隨身攜帶《台胞證》,因故不能在證件的有效期內離開大陸的,應到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停留延期手續。 |